2011年12月28日,江西省水利廳在南昌主持召開了《江西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觀質量評定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評定辦法》)咨詢會。省水利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李東江、廳總工程師張文捷親臨指導并作出重要指示。
參加會議的領導和專家聽取了《評定辦法》的編制單位江西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質量與安全監督中心站的匯報,各位專家就《評定辦法》進行了認真討論并提出了修改建議,會議原則同意該辦法。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評定辦法》有利于進一步加強水利工程質量管理,促進和提高我省水利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制訂針對中小型水利工程的功能、類別和規模相應可操作性的統一的外觀質量評定標準很有必要;編制依據正確,質量評定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編制內容全面,符合有關規程、規范要求,可操作性強;《評定辦法》的出臺,將使我省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觀質量評定工作步入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有利于中小型水利工程外觀質量水平和質量評定工作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