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寧都縣安福鄉安福村等2個村土地整理項目作如下調整:
現將原發布的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9點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中條款 “注冊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的“五險一金”繳納原件,繳納時限為連續6 個月(指開標前6 個月,不含開標當月)以上原件全部需送專家評審。”作刪除處理。
本補遺為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招標文件條款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遺為準。
注: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網站(http://ggzy.jiangxi.gov.cn) 澄清答疑備案中查看并下載,并按答疑文件要求制作投標文件,如未下載招標文件答疑書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標單位自行承擔負責。
寧都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