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西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永豐縣縣城防洪工程三期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永豐縣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項目部 ,建設資金已落實到位,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永豐縣境內;
2.2招標范圍:招標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涵蓋的所有內容;
2.3招標金額:約1000 萬元;
2.4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5計劃工期:365日歷天;
2.6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質量等級。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3.1.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3.1.2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1.3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1.4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1.5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建造師(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建造師資格等級由招標人根據工程規模在招標公告中確定;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1.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3.1.6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出席開標會,且不能為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并在開標現場遞交原件核查,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4.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資格審查辦法
5.1施工標:采用資格后審,不設置業績條件。投標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對所有投標人的投標資格進行審查。投標人多于30家的,評標委員會僅對公開報價暫定得分、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等級評分和在贛水利建設市場行為評分相加后,對總得分排名前30的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具體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內容)。
6.招標文件的獲取
投標人必須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水利平臺注冊賬號、上傳信息且完成登記。凡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參加本次施工招標的投標者,請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21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下載電子版資格招標文件(不清楚或有疑問需咨詢的,請致電江蘇國泰新點軟件有限公司客服電話:400-998 0000)。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22日9時00分,地點:永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7.2未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電子版投標文件至電子招標系統中的施工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3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到達開標地點簽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原件供現場查驗。
8.有關說明
8.1關于本項目施工招標的澄清、修改和補充等材料,將及時在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請潛在投標人隨時關注并及時下載有關補充材料;
8.2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擬投入的建造師存在以下情況的,一經查實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項目中標候選資格:1、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且此項目中標候選人尚未公示的;2、已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公示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尚未簽訂合同的。
8.3. 擬投入本項目的建造師不得為公務員或參公人員及本單位以外的在崗事業單位人員,一經發現視為主動放棄本項目中標資格。
8.4本次招標將公示開啟了投標文件的施工標投標人名稱、施工項目負責人姓名及其注冊執業證號、中標后,施工企業應當與招標人簽訂《中標項目關鍵人員到位到崗承諾書》和《廉政協議書》。
9.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時在吉安市招標投標監督網、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吉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西宏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網上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永豐縣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項目部
聯 系 人:范先生 聯系電話: 13970682523
招標代理機構:江西宏大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胡女士 聯系電話: 13970811831/0791-83811663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西雅圖國際會館1#22樓
監 督 單 位:永豐縣水利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電 話:0796-2523959
2019年7月31日